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乐至县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报第1号(总第1号)
录入时间:2022-01-26     浏览:9613

 

 

 

 

乐至县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公    报   

    第1号(总第1号)                  20211230

 

20211230日,乐至县第十届人大常委会召开第次会议,会期半天。县人大常委会主任刘强主持会议,县人大常委会副主任李兴佐、江军、李琼英、周佩锋和委员共30人出席会议。县人民政府副县长曾毅,县人民法院院长廖中朗,县人民检察院检察长雷毅,县监察委员会、县政府办、县司法局、县财政局、县农业农村局、县审计局有关负责人列席会议。

会议共进行了项议程:

一、听取和审议了县人民政府关于办理2021年县人大常委会审议意见情况的报告;

二、听取和审议了县人民政府关于农村宅基地制度改革试点工作的报告,表决通过了《对县人民政府关于农村宅基地制度改革试点工作的报告的审议意见》;

三、听取和审议了县人民政府关于2020年财政预算执行和其它财政收支审计查出问题整改情况的报告;

四、听取和审议了县人民政府关于2021年县本级财政预算调整安排情况的报告,表决通过了《关于批准乐至县人民政府2021年县本级财政预算调整安排的决议》;

五、听取和审议了县人民政府关于2021年地方一般公共预算收入预算调整情况的报告,表决通过了《关于批准乐至县人民政府2021年地方一般公共预算收入预算调整的决议》;

六、听取和审议了县人民政府关于2021年政府性债务及债务限额情况的报告,表决通过了《关于批准乐至县人民政府2021年政府性债务及债务限额的决议》;

七、听取和审议了人事任免议案,经表决通过:

免去陈瑶、刘晓燕的乐至县检察院检察员职务。任命:段伟、王莎莎为乐至县人民检察院检察员。

县人大常委会主任刘强在会议结束时作了讲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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