乐至县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县人民代表大会每届任期五年。每年至少举行一次会议。本届人民代表大会为第十七届(2021年10月换届),设置了预算委员会、社会建设委员会两个专门委员会,共有县人大代表292名。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有关法律规定,1981年3月,乐至县第七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选举产生了乐至县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乐至县人大常委会是乐至县人民代表大会的常设机关,在闭会期间依法行使重大事项决定权、监督权和人事任免权,对县人民代表大会负责并报告工作。本届县人大常委会共有组成人员名额34名(2024年5月,乐至县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选举产生县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34名,其中:主任1名、副主任4名、委员:29名)。
乐至县人大常委会下设办公室、人事代表工作委员会、经济工作委员会、监察和法制工作委员会、教科文卫工作委员会、农业农村工作委员会和城市建设环境资源保护工作委员会。办公室是县人大常委会的办事机构,在常委会领导下开展工作;各工作委员会是县人大常委会的工作机构,对县人大常委会负责并报告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