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6日,乐至县人大常委会召开评议县司法局工作动员会。县人大常委会党组书记、主任刘强,县人大常委会党组副书记、副主任李兴佐,县人大常委会党组成员、副主任江军、李琼英,县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周佩锋出席会议。县人大常委会全体干部职工及县司法局班子成员、各股室负责人、职工代表参加会议。
会议由县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周佩锋主持,会上,县人大常委会监察和法制工委主任唐其龙宣读了评议工作实施方案,县司法局局长赵相波作了表态发言,进行了民主测评,县人大常委会党组副书记、副主任李兴佐作了动员讲话。
李兴佐强调,开展工作评议是人大常委会依法履行监督职能的具体体现,也是历届县人大常委会长期监督实践中形成的优良传统和工作惯例,大家要统一思想,凝聚共识,充分认识工作评议的重要意义。要明确原则,严格步骤,准确把握评议工作总体要求。要强化领导,严肃纪律,确保评议工作善作善成。
李兴佐要求,各评议小组要统筹兼顾,合理安排,加强与各个部门之间的沟通协调,妥善处理好日常工作和评议工作的关系。被评议单位要正确对待评议工作,向评议调查组提供有关情况时要主动真实,积极为评议工作的开展提供便利,确保评议评出新风正气,评出活力动力,达到解决问题、推进工作、群众受益的目的。(供稿:李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