乐至县人大常委会
对县监察委员会关于开展扫黑除恶“打伞破网”
工作情况的报告的审议意见
(2022年7月26日乐至县第十七届人大常委会第五次会议通过)
乐至县第十七届人大常委会第五次会议,听取和审议了县监察委员会《关于开展扫黑除恶“打伞破网”工作情况的报告》,会议审议认为,2018 年以来,县监委在市监委和县委的坚强领导下,在县人大及其常委会的监督支持下,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坚决贯彻党中央关于扫黑除恶“打伞破网”的重大决策部署,坚持高位谋划,切实扛牢“打伞破网”政治责任,深挖彻查,依法办案,系统施治,严厉打击黑恶势力及其背后“保护伞”“关系网”,净化了政治生态、营造了良好的营商环境和社会环境。会议指出,当前我县扫黑除恶“打伞破网”工作中仍存在工作推进合力有待进一步提升、源头治理还需进一步深化、队伍建设有待进一步加强等问题。为进一步加强扫黑除恶“打伞破网”工作,会议提出以下审议意见:
一、保持政治定力,持续巩固拓展“打伞破网”的良好态势
要持续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扫黑除恶斗争重要指示批示精神,认真落实党中央和省委、市委、县委有关部署要求,始终坚持严的主基调,持续保持坚决惩治涉黑涉恶腐败和“保护伞”的高压态势。要保持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永远在路上的定力,常态化开展惩治涉黑涉恶腐败和“打伞破网”工作。要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着力解决人民群众最关切的涉黑涉恶腐败问题,维护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
二、坚持标本兼治,提高治理效能
要坚持把扫黑除恶“打伞破网”融入反腐败工作全局统筹推进,与依法治县、法治乐至、平安乐至建设结合起来,做到系统治理、综合治理、依法治理、源头治理。要紧盯金融放贷、建筑工程、交通运输、市场流通等涉黑涉恶问题多发行业领域,督促相关职能部门履行好监管职能,最大限度压缩黑恶势力滋生空间,推动社会环境持续向好。要注意把监察监督与其他监督结合起来,不断增强监督实效。要以强有力的监督执纪执法,切实增强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和安全感。
三、加强队伍建设,自觉接受监督
要进一步加强教育培训和实战练兵,不断提升队伍专业化水平。要健全内部监管制度机制,严格执行监督执法工作规定,严格按照法定权限、规则和程序办事,不断提高监察工作规范化、法治化、正规化水平。严格执行监察干部“十严禁十不准”要求,坚决防止“灯下黑”。树牢法治思维,在严格依法办案的同时,要广泛听取各方面意见建议,自觉接受人大监督及社会各界监督,努力实现办案的政治效果、法律效果、社会效果相统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