乐至县人大常委会
关于批准《乐至县人大常委会任命的国家机关工作人员述职测评试行办法》的决定
(2022年7月26日乐至县第十七届人大常委会第五次会议通过)
乐至县第十七届人大常委会第五次会议决定批准《乐至县人大常委会任命的国家机关工作人员述职测评试行办法》。本办法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2022年7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