乐至县监察委员会
关于开展扫黑除恶“打伞破网”工作情况的
报 告
——2022年7月26日在乐至县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
常务委员会第五次会议上
乐至县监察委员会主任 郑喜平
县人大常委会: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规定,按照本次会议安排,我代表县监委报告扫黑除恶“打伞破网”工作情况,请予审议。
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是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作出的一项重大决策部署,对于保障人民安居乐业、社会安定有序、国家长治久安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打伞破网”既是扫黑除恶的关键所在,也是全面从严治党向基层延伸的重要战场。2018年以来,在市监委和县委的坚强领导下,在县人大及其常委会的监督支持下,县监委认真贯彻落实中央、省、市、县相关部署要求,始终保持高压态势和凌厉攻势,全面起底排查问题线索,坚决惩治涉黑涉恶腐败,深挖彻查黑恶势力“保护伞”,共排查处置问题线索70件,查处65人,移送司法机关2人。2021年7月,乐至县监委被评为“全市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先进集体”。
一、工作开展情况
(一)坚持高位谋划、强力推进,切实扛牢“打伞破网”政治责任
一是强化组织领导。始终坚持把扫黑除恶“打伞破网”作为重要政治任务和“一把手”工程来落实,成立以县监委主要负责同志任组长的扫黑除恶“打伞破网”工作领导小组,明确班子成员、党政室、案管室、信访室、监察室责任,在内部形成职责明确、协作配合、高效运转的工作格局。县监委主要负责同志切实履行第一责任人职责,多次专题研究“打伞破网”重大工作、重点案件、重要事项,有效保障工作落地落实。2021年,扫黑除恶专项斗争转入常态化后,成立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打伞”问责工作组,统筹推进“打伞破网”各项工作。
二是精心安排部署。研究制定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打伞破网”工作方案,从“精准排查线索、精准实施打击、精准督办督查、精准追责问责、精准信息报送”5个方面,对16项具体工作作出全面安排部署。同时,每年结合扫黑除恶阶段性工作重点,细化制定任务清单,确保“打伞破网”工作有序推进。2018年以来,县监委先后11次召开工作会、专题会、协调会,研究问题线索处置,协调解决重大问题。
三是突出协作联动。将乡镇(街道)、县级部门(单位)划分为4个片区,建立片区协作办案机制,通过“室组地”联动监督、联合办案等模式,切实把全县工作力量有效统筹起来,全力推进扫黑除恶“打伞破网”工作。建立问题线索双向移送反馈、逐案筛查、双专班等工作机制,加强与县扫黑办、县法院、县检察院、县公安局等单位的沟通配合,协同推进“打伞破网”深入开展。2018年以来,县监委收到政法机关移交问题线索44件,目前已全部办结。
(二)坚持深挖彻查、除恶务尽,始终保持“打伞破网”高压态势
一是广泛收集问题线索。充分利用网站、电视、公开栏等载体,向社会公开监督举报方式,督促各乡镇(街道)通过标语、广播、院坝会等方式,加大宣传力度,广泛发动群众参与。注重发挥信访主渠道作用,健全“信、访、网、电”四位一体监督举报体系,全覆盖建成检举举报平台,在县乡(镇)村三级设立举报信箱,多渠道接受群众检举控告。常态组织监察干部深入村(社区)、企业一线走访,常态开展电话测评访问,大力拓宽线索来源。2018以来,收集群众相关检举控告5件。开展党的十八大以来受理的信访举报、问题线索、查办案件大排查,结合政法队伍教育整顿,对政法干警违纪违法重点案件(线索)逐一开展倒查,全方位起底“保护伞”“关系网”问题线索。
二是整体推进案件查办。始终保持扫黑除恶“打伞破网”高压态势,严格按照“两个一律”和“一案三查”的要求,对党员干部和其他行使公权力人员涉黑涉恶腐败、充当黑恶势力“保护伞”、相关职能部门及其工作人员推动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不力等“三个重点”问题,做到发现一起、查处一起,绝不姑息、绝不手软。2018年以来,查处涉黑涉恶腐败问题18件18人、“保护伞”问题5件5人、履职不力问题9件9人。
三是集中攻坚重点案件。坚持扫黑除恶与“打伞破网”同步推进,针对县公安机关查办的邓某峻涉黑案、李某恶势力团伙案、范某案、陈某案等4起涉黑涉恶重点案件,分别明确1名班子成员包案推进,联合县法院、县检察院组建工作专班,认真开展“逐案筛查”“签字背书”,确保查深查透、除恶务尽。特别是在对邓某峻涉黑案进行“一案三查”时,对该案涉及的7项罪名34起违法事实的程序、证据等进行了逐项筛查,发现个别民警存在办案程序违规、工作不作为等问题,查处8人。
(三)坚持规范履职、依法办案,坚决确保“打伞破网”工作质效
一是强化程序意识。严格执行请示报告制度,对重大问题、重要案件及时向市监委报告。同时,研究制定乡镇(街道)监察组织和派驻(出)监察组织请示报告事项清单,明确将扫黑除恶相关问题线索处置、立案调查情况纳入报告内容,确保“打伞破网”工作规范化、法治化、正规化。
二是严控案件质量。坚持法治思维、法治方式,在案件办理中,实行审理提前介入,精准研判案情,把好事实关、证据关、程序关,适时组织开展线索、案件办理质量评查,确保每起案件经得起实践、人民和历史的检验,实现扫黑除恶“打伞破网”政治效应、法治效应和社会效应相统一。
三是注重法法衔接。充分发挥反腐败协调小组作用,建立案件会商、信息共享等机制,加强与县法院、县检察院、县公安局等机关协调配合,确保纪法贯通、法法衔接。特别是针对邓跏峻涉黑案等案件情节复杂、涉案人员较多的案件,多次与县法院、县检察院就事实认定、证据审查、法律适用等问题进行集体研讨、沟通协商,做到统筹研判处置,防止量刑畸轻畸重。
- 坚持以案促改、系统施治,着力推动“打伞破网”长效常治
一是做实警示教育。充分发挥案件查处警示震慑作用,创新开展“一案四说”活动,采取通报典型案例、召开警示教育大会、组织旁听法院案件庭审等方式,用身边事教育身边人,让党员干部知敬畏、存戒惧、守底线。2018年以来,通报曝光典型案例29件,督促相关单位召开专题警示教育大会13场次,针对查处的公安民警罗某、朱某军“保护伞”案件,督促县公安局召开重大案件民主生活会,对照检查、反思整改。
二是深化乱象治理。按照“行业清源”有关要求,将“打伞破网”与信息网络、社会治安、生态环境、交通运输、教育卫生等重点行业领域问题整治有机结合,向相关行业主管部门制发监察建议书5份,并及时跟踪整改情况,督促补齐监管漏洞短板,有效促进交通运输、文化娱乐等行业更加规范。如,通过县监委班子成员带队开展明察暗访,联合县公安局交警大队、县交通运输局、县综合行政执法局现场办公,推动解决了城区车站周边秩序乱象问题;通过向县公安局、县文广旅局制发监察建议书,督促依法取缔、规范整改20余家违法经营娱乐场所,有效解决了城区噪音扰民、娱乐场所乱象问题。
三是推动制度建设。坚持边打边建边治,针对监督检查、案件查办过程中发现的行业监管缺失、主体责任落实不到位、乱象整治不力等问题,督促相关单位认真分析查找薄弱环节、制度漏洞、监管盲点,针对性建立健全交通运输行业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长效工作机制、歌舞娱乐场所进入机制、水务系统行业乱象排查机制等制度机制20余项,推动实现治理常态长效。
二、工作中的体会和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工作体会。我县扫黑除恶“打伞破网”工作取得系列成果,根本在于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的科学指引,得益于市监委和县委的坚强领导,得益于县人大及其常委会的大力支持,得益于监察机关和政法机关的团结协作。在工作实践中,我们形成了以下认识和体会。一是必须坚持党的领导。党中央的鲜明立场、坚决态度和强有力的措施,是做好扫黑除恶“打伞破网”工作的根本保证。必须始终把党的领导贯穿工作全过程,自觉做“两个确立”的坚决拥护者和“两个维护”的坚定践行者,不折不扣贯彻落实党中央、省委、市委和县委有关部署要求,才能确保扫黑除恶“打伞破网”工作始终沿着正确政治方向前进。二是必须坚持人民至上。扫黑除恶“打伞破网”是以人民为中心的生动实践,是顺应民心民意的正义之战。必须坚持老百姓痛恨什么、反对什么,就集中打击什么、铲除什么,真正用实际战果回应群众期待。必须紧紧依靠群众,广泛发动群众,让群众参与到监督中来,才能让黑恶势力“关系网”“保护伞”无所遁形。三是必须坚持斗争精神。扫黑除恶“打伞破网”是一项长期性、复杂性、艰巨性的系统工程,必须发扬斗争精神,保持力度不减、节奏不变、尺度不松,对涉黑涉恶腐败和“保护伞”问题盯住查、持续抓、深入挖,坚决防止黑恶势力死灰复燃。四是必须坚持实事求是。以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打伞破网”,是全面依法治国、提高腐败治理效能的内在要求。必须坚持一切从实际出发,以事实为依据,严格按照权限、规则、程序开展工作,全面地、历史地、辩证地分析研判问题,做到精准定性、精准处置。五是必须坚持标本兼治。扫黑除恶“打伞破网”,打是基础,治是根本。必须把系统施治、标本兼治的工作理念贯穿“打伞破网”全过程,深化以案促改、以案促建、以案促治,加强权力运行的制约和监督,才能铲除黑恶势力滋生土壤,实现查处一案、警示一片、治理一域的效果。
(二)存在的问题。虽然我县扫黑除恶“打伞破网”工作取得了一定的成效,但在推动扫黑除恶常态化过程中,还存在一定差距。一是工作合力还需进一步增强。在乱象治理工作中,县监委与相关行业主管部门在信息共享、协商会商、协作配合方面做得还不够好,有时存在单打独斗、各自为战的情况,整治合力还需进一步增强。二是办案能力还需进一步提高。涉黑涉恶腐败和“保护伞”隐蔽性强,办案人员的专业水平不够高,发现问题的能力不够强,距离高质量发展要求还有一定的差距。三是源头治理还需进一步深化。针对发现的典型问题,推动行业部门堵塞管理漏洞、健全制度机制不够有力,源头预防、系统治理还有差距,一些行业乱象整治还不够彻底。
三、下一步工作考虑
面对新形势新任务新要求,县监委将始终坚定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落实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及市监委和县委的重点工作部署,不断提高政治判断力、政治领悟力、政治执行力,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胸怀“两个大局”,树牢法治思维,健全体制机制,完善监督体系,增强斗争本领,常态化推进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高质量发展。
(一)保持政治定力,常态推进“打伞破网”。持续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扫黑除恶“打伞破网”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准确把握常态化扫黑除恶的新形势,时刻牢记监察机关的使命担当,旗帜鲜明、不折不扣贯彻落实上级决策部署,把“打伞破网”融入反腐败工作全局统筹推进。持续加强与政法机关、行业主管部门的协作配合,持续推进监察监督与纪律监督、派驻监督、巡察监督统筹衔接,贯通各类监督主体和监督力量,不断增强工作的整体性、协同性,切实推动常态化各项要求落实落细。
(二)树牢法治思维,自觉接受人大监督。在依法履行扫黑除恶“打伞破网”职责中,加强与县人大常委会的沟通,及时反映困难和问题,主动接受监督。认真办理县人大常委会审议意见和代表建议,广泛听取社会各界意见建议。健全内部监管制度机制,严格落实监察法实施条例,严格执行监督执法工作规定,严格按照法定权限、规则和程序办事,不断提高监察工作规范化、法治化水平。
(三)加大惩处力度,持续形成强大震慑。继续保持“严”的氛围、“惩”的力度,把“打伞破网”作为整治群众身边腐败和作风问题的重要内容一抓到底,对群众反映强烈、多次举报的,重点关注,精准施策,靶向发力;对重点行业系统领域的“黑中介”“黄牛党”,以及群众身边的“村霸”等问题,坚持“有伞打伞,有网破网”,坚决从严查处。对重大案件实行班子成员包案机制,严格落实“两个一律”“一案三查”要求,坚持逐案过筛,绝不放过任何蛛丝马迹和漏网之鱼。
(四)深化建章立制,不断提高治理效能。坚持“查、剖、改”有机贯通,持续推进“4 2”重点行业领域突出问题系统治理,推动解决社会治理缺位、行业监管不力等问题,助推行业正本清源,提升基层治理能力。深入挖掘个案背后的深层次问题和同类案件中的规律性问题,精准提出监察建议,深化标本兼治,提高治理效能。充分总结提炼专项斗争中的好经验、好做法,及时固化为常态化的工作机制,健全完善源头治理的防范整治机制、打早打小的依法惩处机制,为长效常治提供制度保障。
(五)强化能力建设,着力打造过硬队伍。坚持政治强、业务精、作风实,打造学习型、创新型、服务型、实干型、廉洁型“五型”队伍。深入实施能力素质提升行动,创新“帮学讲”三位一体夯基提能模式,通过结对互相帮、实战跟班学、主动上台讲,建立教、学、练、战一体化能力提升机制,不断提升队伍专业化水平。严格执行“十严禁十不准”要求,对执法违法的坚决查处,对失职失责的严肃问责,引导监察干部严格自重自省自警自励,坚决防止“灯下黑”。
刘强主任、各位副主任、各位委员,县监委将坚定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在党中央集中统一领导下,在市监委和县委的直接带领下,在县人大及其常委会的支持和监督下,忠实履行宪法和监察法赋予的职责,认真落实本次会议审议意见,忠诚履职、担当作为,守正创新、勇毅前行,坚定不移推动反腐败斗争向纵深发展,推动扫黑除恶“打伞破网”工作取得更大成果,为加快建设“三区三城”、夺取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乐至新胜利作出更大贡献。
以上报告,请审议。
(名词解释附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