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月23日,县人大常委会党组书记、主任刘强带队到回澜镇督导林长制和全国文明城市创建工作。刘强同志强调,一要认真落实森林防灭火工作部署,务实抓好隐患排查整治、源头管理、应急准备和培训等防控措施;二要对照《省级及以上文明村镇实地点位对标责任清单》,加强点位对标建设管理,保持常态长效;三要加大宣传力度,强化舆论引导,积极营造关心、支持、参与林长制和创文工作的浓厚氛围。县人大办、县民政局、回澜镇相关同志参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