乐至县人大常委会
关于闫阳等职务任免的通知
乐至县人民政府:
根据乐至县人民政府县长彭玉秀的提名,经2023年3月31日乐至县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次会议通过:
决定任命:
闫阳为乐至县人民政府副县长(挂职时间一年);
张达为乐至县经济科技信息化局局长;
吴洪贵为乐至县应急管理局局长。
决定免去:
欧加建的乐至县经济科技信息化局局长职务;
唐俊的乐至县应急管理局局长职务。
2023年3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