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录入时间:2023-04-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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乐至县人大常委会 关于闫阳等职务任免的通知
乐至县人民政府: 根据乐至县人民政府县长彭玉秀的提名,经2023年3月31日乐至县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次会议通过: 决定任命: 闫阳为乐至县人民政府副县长(挂职时间一年); 张达为乐至县经济科技信息化局局长; 吴洪贵为乐至县应急管理局局长。 决定免去: 欧加建的乐至县经济科技信息化局局长职务; 唐俊的乐至县应急管理局局长职务。
乐至县人大常委会 2023年3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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