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7月28日,乐至县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召开第十三次会议,会期半天。县人大常委会主任刘强主持会议,县人大常委会副主任李兴佐、江军、李琼英、周佩锋和委员共26人出席会议。县人民政府副县长闫阳,县监察委员会、县人民法院、县人民检察院、县政府办、县发展和改革局、县财政局、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县行政审批局主要负责人和有关负责人,县人大南塔街道工委、天池街道工委主任,佛星镇人大主席,4名县人大代表列席会议。
会议共进行了八项议程:
一、传达学习省委十二届三次全会、市委五届七次全会、市五届人大常委会第十四次会议、县委十五届六次全会精神。
二、听取和审议《县人民政府关于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工作情况的报告》,表决通过《对县人民政府关于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工作情况的报告的审议意见》。
三、听取和审议《县人民政府关于2023年上半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的报告》。
四、听取和审议《县人民政府关于2023年上半年预算执行情况的报告》,表决通过《对县人民政府关于2023年上半年预算执行情况的报告的审议意见》。
五、听取和审议《县人民政府关于2023年上半年县本级财政预算调整方案的报告》,表决通过《关于批准2023年上半年县本级财政预算调整方案的决议》。
六、听取和审议《县人民政府关于2022年县级政府性基金支出预算调整方案的报告》,表决通过《关于批准2022年县级政府性基金支出预算调整方案的决议》。
七、评议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工作,听取《乐至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工作开展情况的报告》《关于评议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工作的调查报告》,对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工作进行现场询问、评议和满意度测评,测评结果为满意。
八、听取和审议人事任免议案,经表决通过:
免去:李阳的乐至县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一庭(家事审判庭)庭长职务,王明霞的乐至县人民法院刑事审判庭(未成年人案件审判庭)庭长职务,任军的乐至县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二庭庭长职务,杨光的乐至县人民法院刑事审判庭(未成年人案件审判庭)副庭长职务,严伟才的乐至县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二庭副庭长职务,曹才国的乐至县人民法院审判员职务。
任命:任军为乐至县人民法院刑事审判庭(未成年人案件审判庭)庭长,刘秋菊为乐至县人民法院刑事审判庭(未成年人案件审判庭)副庭长,宋雪婷为乐至县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二庭副庭长,周欢为乐至县人民法院立案庭(诉讼服务中心)副庭长,严伟才为乐至县人民法院良安人民法庭副庭长,张意涵为乐至县人民法院南塔人民法庭副庭长,张斌为乐至县人民法院审判员。
县人大常委会主任刘强在会议结束时作了讲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