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12日,乐至县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召开第十七次会议,会期半天。县人大常委会主任刘强主持会议,县人大常委会副主任李兴佐、江军、周佩锋和委员共28人出席会议。县政府副县长舒勇,县监察委员会、县人民法院、县人民检察院、县政府办、县财政局主要负责人和有关负责人,县人大南塔街道工委主任,大佛镇、龙门镇人大主席团主席,3名县人大代表列席会议。
会议共进行了六项议程:
一、传达学习中共资阳市委五届八次全会精神;
二、听取和审议县人大常委会主任会议关于提请审议《乐至县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接受李昌中辞去乐至县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职务请求的决议(草案)》的议案,表决通过《乐至县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接受李昌中辞去乐至县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职务请求的决议》;
三、听取和审议县人民政府关于2023年政府债务管理情况的报告;
四、审查和批准县人民政府关于2023年政府债务限额调整方案的报告,表决通过《关于批准乐至县2023年政府性债务限额的决议》;
五、听取和审议县人大常委会主任会议关于提请审议《乐至县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补选县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的决定(草案)》的议案,表决通过《乐至县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补选县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的决定》;
六、听取和审议人事任免事项,经表决通过:
决定免去:吴洪贵的乐至县应急管理局局长职务;
决定任命:李小红为乐至县应急管理局局长。
县人大常委会主任刘强在会议结束时作了讲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