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1月9日,乐至县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召开第十九次会议,会期半天。县人大常委会主任刘强主持会议,县人大常委会副主任江军、李琼英和委员共28人出席会议。县政府副县长闫阳,县监察委员会、县人民法院、县人民检察院、县政府办负责人,县人大南塔街道工委、天池街道工委主任列席会议。
会议共进行了六项议程:
一、听取和审议县人大常委会主任会议关于提请审议《乐至县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工作报告(草案)》的议案,表决通过了《关于提请乐至县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审议〈乐至县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工作报告〉的决定(草案)》;
二、听取和审议县人大常委会主任会议关于提请审议《乐至县人民代表大会预算委员会工作报告(草案)》的议案,表决通过了《关于提请乐至县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审议〈乐至县人民代表大会预算委员会工作报告〉的决定(草案)》;
三、听取和审议县人大常委会主任会议关于提请审议《乐至县人民代表大会社会建设委员会工作报告(草案)》的议案,表决通过了《关于提请乐至县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审议〈乐至县人民代表大会社会建设委员会工作报告〉的决定(草案)》;
四、听取和审议代表资格审查委员会关于乐至县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个别代表的代表资格的审查报告,表决通过了《乐至县人大常委会关于县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资格审查公告(草案)》;
五、听取和审议县人大常委会主任会议关于提请审议乐至县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各代表团团长、副团长建议名单的议案,表决通过了乐至县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各代表团团长、副团长建议名单(草案);
六、听取和审议县人大常委会主任会议关于提请审议乐至县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选举办法(草案)的议案,表决通过了乐至县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选举办法(草案)。
县人大常委会主任刘强在会议结束时作了讲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