乐至县人大常委会
关于陈小龙等职务任免的通知
乐至县人民法院:
根据乐至县人民法院院长廖中朗的提名,经2024年1月19日乐至县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次会议通过:
免去:
陈小龙的乐至县人民法院回澜人民法庭庭长职务;
李树仁的乐至县人民法院良安人民法庭庭长职务;
刘姝的乐至县人民法院南塔人民法庭庭长职务;
官远胜的乐至县人民法院石佛人民法庭庭长职务;
曾庭熙的乐至县人民法院石湍人民法庭副庭长职务;
杨雪的乐至县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三庭副庭长职务;
张斌的乐至县人民法院审判员职务。
任命:
陈小龙为乐至县人民法院石佛人民法庭庭长;
李树仁为乐至县人民法院回澜人民法庭庭长;
杨雪为乐至县人民法院南塔人民法庭庭长;
曾庭熙为乐至县人民法院石湍人民法庭庭长;
刘姝为乐至县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一庭(家事审判庭)庭长;
官远胜为乐至县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二庭庭长。
乐至县人大常委会
2024年1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