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录入时间:2024-01-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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乐至县人大常委会 关于陈小龙等职务任免的通知
乐至县人民法院: 根据乐至县人民法院院长廖中朗的提名,经2024年1月19日乐至县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次会议通过: 免去: 陈小龙的乐至县人民法院回澜人民法庭庭长职务; 李树仁的乐至县人民法院良安人民法庭庭长职务; 刘姝的乐至县人民法院南塔人民法庭庭长职务; 官远胜的乐至县人民法院石佛人民法庭庭长职务; 曾庭熙的乐至县人民法院石湍人民法庭副庭长职务; 杨雪的乐至县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三庭副庭长职务; 张斌的乐至县人民法院审判员职务。 任命: 陈小龙为乐至县人民法院石佛人民法庭庭长; 李树仁为乐至县人民法院回澜人民法庭庭长; 杨雪为乐至县人民法院南塔人民法庭庭长; 曾庭熙为乐至县人民法院石湍人民法庭庭长; 刘姝为乐至县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一庭(家事审判庭)庭长; 官远胜为乐至县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二庭庭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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