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10月9日,乐至县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召开第二十七次会议,会期半天。县人大常委会主任刘强主持会议,县人大常委会副主任江军、李琼英、周佩锋和委员共27人出席会议。县人民政府副县长舒勇,县人民法院院长廖中朗,县人民检察院检察长雷毅,县监察委员会、县政府办、县水务局、县农业农村局、县审计局
主要负责人及有关负责人,县人大南塔街道工委主任、天池街道工委主任,高寺镇、中天镇人大主席及部分人大代表列席会议。
本次常委会议拟定议程有九项:
一、传达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在庆祝全国人民代表大会成立70周年大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及省委十二届六次全会,市五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二次、第二十三次会议精神;
二、听取和审议县人民政府关于2023年度财政预算执行和其它财政收支的审计工作报告;
三、听取和审议县人民法院关于“一站式”诉讼服务工作的情况报告,表决通过了《对县人民法院关于“一站式”诉讼服务工作的情况报告的审议意见》;
四、听取和审议县人民政府关于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培育情况的报告,表决通过了《对县人民政府关于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培育情况的报告的审议意见》;
五、评议县水务局工作,听取《乐至县水务局工作开展情况的报告》《关于评议县水务局工作的调查报告》,对县水务局工作进行现场询问、评议和满意度测评,测评结果为满意;
六、听取和审议县人大常委会主任会议关于提请审议《乐至县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接受陈锡佐辞去乐至县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职务请求的决议(草案)》的议案,表决通过了《关于接受陈锡佐辞去乐至县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职务请求的决议》;
七、听取和审议县人大常委会主任会议关于提请审议《关于变更乐至县人大常委会机关部分工作机构名称的决定(草案)》的议案,表决通过了《关于变更乐至县人大常委会机关部分工作机构名称的决定》;
八、听取和审议人事任免议案,经表决通过:
免去:陈琼的乐至县人民检察院检察员职务。
决定任命:杨峰为乐至县人民政府副县长。
任命:王进为乐至县监察委员会副主任。
九、听取和审议县人大常委会主任会议《关于提请审议彭玉秀辞职请求的议案》,表决通过了《关于接受彭玉秀辞职请求的决定》。
十、听取和审议乐至县人大常委会主任会议《关于提请审议决定杨峰为县人民政府代理县长的议案》,表决通过了《关于杨峰为乐至县人民政府代理县长的决定》。
县人大常委会主任刘强在会议结束时作了讲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