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1月7日,乐至县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召开第三十一次会议,会期半天。县人大常委会主任刘强主持会议,县人大常委会副主任江军、李琼英、周佩锋、杨世奇和委员共28人出席会议。县人民政府副县长舒勇,县监察委员会、县人民法院、县人民检察院、县政府办有关负责人,县人大南塔街道工委主任、天池街道工委负责人,劳动镇、回澜镇人大主席团主席,4名县人大代表列席会议。
本次常委会议拟定议程有六项:
一、传达学习资阳市第五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六次会议精神。
二、听取和审议代表资格审查委员会关于乐至县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个别代表的代表资格审查报告,表决通过了《代表资格审查委员会关于乐至县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个别代表的代表资格审查报告》。
三、听取和审议县人大常委会主任会议关于提请审议乐至县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有关事项的议案,表决通过了《乐至县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议程(草案)》《乐至县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日程(草案)》《乐至县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主席团会议日程(草案)》《乐至县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主席团和秘书长名单(草案)》《乐至县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主席团常务主席名单(草案)》《乐至县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大会执行主席分组名单(草案)》《乐至县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议案审查委员会名单(草案)》《乐至县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计划审查委员会名单(草案)》《乐至县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副秘书长名单(草案)》《乐至县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各代表团团长、副团长建议名单的议案(草案)》《乐至县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选举办法(草案)》《乐至县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通过县十七届人大有关专门委员会主任委员人选办法(草案)》《乐至县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2025年县级民生实事项目票决办法(草案)》《乐至县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列席人员名单(草案)》。
四、听取和审议县人大常委会主任会议关于提请审议《乐至县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工作报告(草案)》的议案,表决通过了《关于提请乐至县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审议〈乐至县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工作报告〉的决定》。
五、听取和审议县人大常委会主任会议关于提请审议《乐至县人民代表大会预算委员会工作报告(草案)》的议案,表决通过了《关于提请乐至县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审议〈乐至县人民代表大会预算委员会工作报告〉的决定》。
六、听取和审议县人大常委会主任会议关于提请审议
《乐至县人民代表大会社会建设委员会工作报告(草案)》的议案,表决通过了《关于提请乐至县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审议〈乐至县人民代表大会社会建设委员会工作报告〉的决定》。
县人大常委会主任刘强在会议结束时作了讲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