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11月27日,乐至县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召开第四十次会议,会期一天。县人大常委会主任刘强主持会议,县人大常委会副主任杨世奇、周佩锋、刘盾、王鑫和委员共20人出席会议。县委常委、县人民政府常务副县长吴光平,县人民检察院检察长雷毅列席第一次全体会议,县人民政府副县长罗旭列席第二次全体会议。县政协副主席常青应邀列席第一次全体会议,县政协副主席阳建军应邀列席第二次全体会议。县监察委员会、县人民法院、县人民检察院、县政府办、县农业农村局、县审计局、县行政审批局有关负责人,县人大南塔街道工委、天池街道工委主任,双河场乡、良安镇人大主席,部分人大代表、青年代表列席会议。
本次常委会议议程有十二项:
一、传达学习党的二十届四中全会、十四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八次会议、省十四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市五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三次会议精神;
二、听取和审议县人民政府关于乡村振兴情况的报告,表决通过了《乐至县人大常委会对县人民政府关于乡村振兴情况报告的审议意见》;
三、听取和审议县人民检察院关于刑事检察工作情况的报告,表决通过了《乐至县人大常委会对县人民检察院关于刑事检察工作情况的报告的审议意见》;
四、听取和审议县人民政府关于办理县十七届人大四次会议代表建议、批评和意见情况的报告;
五、听取和审议县人大常委会代表工委关于县十七届人大四次会议代表建议、批评和意见处理情况的报告;
六、听取和审议县人民政府关于2024年度财政预算执行和其它财政收支审计查出问题整改情况的报告,听取和审议县民政局、县医疗保障局、盛池镇人民政府2024年度审计查出问题整改情况报告,并进行了现场询问和满意度测评,县民政局、县医疗保障局测评结果为基本满意,盛池镇人民政府测评结果为满意。
七、评议县行政审批局工作,听取《乐至县行政审批局关于行政审批工作开展情况的报告》《关于评议县行政审批局工作的调查报告》,对县行政审批局工作进行了现场询问、评议和满意度测评,测评结果为满意;
八、听取和审议县人大常委会主任会议关于提请审议向艳辞职请求的议案,经表决,接受向艳辞去乐至县十七届人大常委会委员职务的请求;
九、听取和审议乐至县人大常委会主任会议关于提请审议《乐至县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接受彭敏辞去乐至县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职务请求的决议(草案)》的议案,经表决,接受彭敏辞去乐至县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职务的请求;
十、听取和审议代表资格审查委员会关于乐至县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个别代表的代表资格的审查报告,表决通过了代表资格审查委员会关于乐至县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个别代表的代表资格的审查报告;
十一、听取和审议人事任免事项,经表决通过:
免去:向艳的乐至县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法制工委副主任职务,罗庆丰的乐至县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教科文卫工委副主任职务,李萍、曾庭熙的乐至县人民法院审判员职务。
决定任命:魏玲为乐至县人民政府副县长。
任命:段伟为乐至县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邓小兵为乐至县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教科文卫工委副主任,唐玲玉为乐至县人民法院审判员,赵金龙、郝思梅为乐至县人民检察院检察员。
十二、听取和审议县人大常委会主任会议《关于提请补选资阳市第五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的议案》,经选举,曾国锋、曾晓平当选为资阳市第五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选举结果报资阳市人大常委会备案、审查。
县人大常委会主任刘强在会议结束时作了讲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