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录入时间:2026-02-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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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刘新平、陈明光职务任免的通知
根据乐至县人民政府县长杨峰的提名,经2026年1月30日乐至县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四十四次会议通过: 决定免去: 刘新平的乐至县公安局局长职务。 决定任命: 陈明光为乐至县公安局局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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