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录入时间:2022-06-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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乐至县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公 报 第3号(总第4号) 2022年5月31日
2022年5月30日,乐至县第十七届人大常委会召开第四次会议,会期半天。县人大常委会主任刘强主持会议,县人大常委会副主任李兴佐、江军、周佩锋和委员共29人出席会议。县人民政府副县长曾毅,县人民法院院长廖中朗,县人民检察院检察长雷毅,县监察委员会、县政府办、县司法局、县水务局、县卫生健康局主要负责人和有关负责人列席会议。 会议共进行了六项议程: 一、传达学习了资阳市第五届人大常委会第四次会议精神; 二、传达学习了资阳市人大常委会锻造“三有一树”团队、建强“四个机关”工作会议精神; 三、听取和审议了县人民政府关于全县水库管理工作情况的报告,表决通过了《对县人民政府关于全县水库管理工作情况的报告的审议意见》; 四、评议了县司法局工作,听取了《关于全县司法行政工作情况的汇报》《关于评议县司法局工作的调查报告》,对县司法局工作进行了现场询问、评议和满意度测评,测评结果为满意; 五、评议了县卫生健康局工作,听取了《关于全县卫生健康工作情况的汇报》《关于评议县卫生健康局工作的调查报告》,对县卫生健康局工作进行了现场询问、评议和满意度测评,测评结果为满意; 六、听取和审议了人事免职议案,经表决通过: 免去:万军的乐至县人大常委会办公室副主任职务,王德仕的乐至县人民检察院检察员职务。 县人大常委会主任刘强在会议结束时作了讲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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