乐至县人大常委会
关于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的评议意见
2022年7月26日,县第十七届人大常委会第五次会议听取了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局长陈龙所作的《关于全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工作情况的报告》和县人大常委会评议调查组的《关于对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开展工作评议的调查报告》,并对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工作进行了现场询问。
会议认为,近年来,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在县委、县政府的坚强领导下,在县人大常委会的监督下,围绕中心、服务大局,认真贯彻执行中央、省、市、县的决策部署,在自然资源保护利用开发管理、保障重点项目建设、“三线划定”、城乡规划、国土空间规划、土地“三调”、确权颁证、服务社会等方面取得了一定成效,较好地完成了县委、县政府和上级安排的各项目标任务,获得省市各类先进60余项,为全县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做出了积极贡献。但也还存在对部门职能职责的法律法规宣传还不够到位、用地保障不够充分、执法力量薄弱、批而未供及闲置土地消化难度大等问题。会议对下一步做好全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工作提出以下评议意见:
一、强化分类宣传,营造浓厚氛围
一是强化社会面宣传。充分利用“4·22世界地球日”“6·25全国土地日”“8·29全国测绘法宣传日”“12·4宪法宣传日”等时间节点,深入乡镇、村社、企业,通过发放宣传资料、接受群众咨询、开展法规讲堂等形式,宣传政策法规,为群众答疑解惑,提高群众知晓率和满意度。二是强化服务对象宣传。通过政风行风热线和政务服务中心不动产登记、行政审批窗口等载体,以工作互动形式,积极与服务对象面对面交流,答疑解惑,在互动中宣传自然资源和规划法规政策,积极营造全社会关心支持自然资源和规划工作的良好氛围。三是强化重点领域宣传。加强对耕地保护和利用的宣传,特别是对禁止基本农田“非粮化”、耕地“非农化”的宣传,增强干部群众基本农田红线意识、自然资源保护意识、严格执行规划意识,不断提升执行法律法规的自觉性。
二、强化土地保障,助推城乡发展
一是有效保障项目用地。整合建设项目用地预审、规划选址、建设用地供应、建设用地规划许可等行政许可事项,实行并联审批,推进“多审合一”“多证合一”,确保重大民生工程和招商引资项目用地及时供应。二是盘活闲置土地。推进批而未供及闲置土地盘活利用,通过加大招商力度等方式逐步化解,加大对欠缴土地出让金的催收力度,确保应收尽收。三是优化土地利用。坚持统筹规划,加快做好农房测绘、确权颁证等工作,支持配合建好建优农房,占优补优、占土补土,促进土地市场健康发展,优化城乡土地利用的结构布局,促进经济社会、生态文明和谐发展。
三、做实便民服务,提高群众满意度
一是夯实平台建设。建立健全自然资源和不动产登记信息管理基础平台,认真组织实施好各类自然资源和不动产统一确权登记、权籍调查、不动产测绘、争议调处、成果运用工作。二是优化工作流程。进一步简化不动产登记办理程序,缩短不动产登记办结时限,创新特色服务方式,提高线上一网通办中并联审批、联合验收等工作水平,切实解决服务群众最后“一公里”问题。三是强化部门联动。要加强与乡村振兴、农业农村、交通等单位(部门)与乡镇(街道)的协作配合,共享相关资料等平台信息,促进工作高效开展。
四、强化资源保护利用,促进经济高质量发展
一是加强国土空间规划编制。积极向上争取尽快撤销龙门镇报国寺村的自然保护区“牌子”。以乡村振兴战略为契机,结合我县实际,继续完善国土空间规划、“三线划定”和土地“三调”等工作,及时出台《乐至县城市规划管理技术规定(2022)》。二是强化耕地保护。落实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全面加强耕地数量、质量、生态“三位一体”保护,坚决守住红线;严格落实占补平衡制度,认真履行耕地占补平衡责任和土地复垦主体责任,切实把好占补平衡审核关口;从严执行国家关于永久基本农田保护的一系列刚性政策,强化基本农田控制线对各类建设布局的约束,科学合理确定城镇边界,坚决遏制扩张现象。三是健全制度机制。进一步建立健全执法机构,加大自然资源和规划的执法监察工作力度,积极开展治理违法违规建设等各类专项行动,依法严肃查处各类违法违规行为。
五、加强自身建设,提高工作质效
一是深化思想引领。加强思想政治建设,教育引导广大干部职工严守党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进一步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二是加强业务培训。强化岗位和技能培训,着力提高全系统工作人员的职业素养和业务能力,促进自然资源规划工作提质增效,不断提升群众满意度。三是配强干部队伍。加强专业人才的引进和培养锻炼,建立完善激励措施,打造专业化干部队伍;强化基层所建设,壮大基层队伍力量,更好地服务全县群众。
附件:县人大常委会评议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工作收集到的意见建议清单
附件
县人大常委会评议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工作
收集到的意见建议清单
(共计19条)
一、政策宣传方面(2条)
1.加强对耕地保护和利用的宣传,特别是对基本农田“非粮化”“非农化”的宣传,确保粮食安全,避免发生建了又整治的情况,浪费政府、集体、个人资金。
2.加强对自然资源和规划政策法律法规的宣传,提高群众知晓度,增强群众守法意识。
二、工作及机制方面(12条)
3.国土空间规划和土地“三调”时,因工作做得不细,基本农田规划不合理,制约了农村基础设施和产业发展,建议及时调规,以利推动重点乡镇、景区、产业发展区等建设和发展。
4.强化土地增减挂钩项目腾退土地的确认,加快土地集约入市试点,促进集体经济发展。
5.做好自规部门与乡村振兴、农业、交通、水务、住建、林业、环保等部门资源信息共享,加强协作配合,减少相互掣肘、各自为政的情况。
6.加大闲置土地的清理和处理力度,避免长期闲置。
7.加强对农村撂荒土地调查摸底,提高土地利用率。
8.加强对土地出让金的清理,加大征收和催收力度。
9.加大向上争取用地指标、项目、资金的力度。
10.城区违章搭建管理和执法主体职责不清,管理不到位,执法难以实施。
11.群众办不动产登记证的时间较长,流程繁琐,填写资料太多。
12.加快农村房屋的重新测绘确权颁证进度,为乡村振兴的推进做好基础性工作。
13.希望撤销龙门镇报国寺村的自然保护区“牌子”,以利当地基础设施建设和产业发展。
14.提升线上“一网通办”中并联审批、联合验收等工作效能。
三、队伍建设方面(4条)
15.加强队伍建设,提高服务水平和质量,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
16.乡镇(街道)自规所设置不合理,现有10个,且1所才1人,给群众办事带来不便,建议每个乡镇建1个所,并配齐人员。
17.加强乡镇自规人员的教育、培训和管理。
18.增加机构编制和人员,特别是自然资源规划、执法和地质环境监测等方面的编制和人员。
四、资金保障方面(1条)
19.拨付到乡镇(街道)的专项资金较慢,给镇村造成不少负担和麻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