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乐至县人大常委会关于县司法局工作的评议意见
录入时间:2022-05-31     浏览:10568

乐至县人大常委会

关于县司法局工作的评议意见

 

2022530日,县第十届人大常委会第次会议听取了县司法局局长赵相波所作的《关于全县司法行政工作情况的汇报》和县人大常委会评议调查组的《关于评议县司法局工作的调查报告》,对县司法局工作进行了现场询问、评议和满意度测评,测评结果为满意。

会议认为,近年来,县司法局在县委、县政府的领导下,在县人大常委会的监督下,围绕中心、服务大局,认真履行司法行政职能,为全县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做了大量工作,取得了较好成效。但也还存在着行政执法监督力度不够大专业工作力量不够足、普法宣传实效性针对性不法律服务行业监管不够严等问题。会议对进一步做好全县司法工作提出以下评议意见

一、进一步加强基层基础工作。加快基层司法所规范化建设,完善基础设施,配齐配强工作力量,强化工作保障。同时,加强对基层司法行政工作的业务指导,提升法律服务效能。全面加强公共法律服务平台建设,更好地满足人民群众法律服务需求。

进一步提高普法宣传教育实效。进一步抓实抓好八五普法工作,弘扬法治文化、推进依法治理。充分发挥普法工作统筹协调、指导督促的职能作用,推动普法责任制落到实处。在巩固传统普法阵地的同时,加强互联网技术、新媒体与法治宣传教育的融合渗透,创新发展普法形式,利用更加便捷高效的普法渠道使法治意识入脑入心。

进一步加大行政执法监督力度。加强对全面依法治县工作的督促、指导和推动,强化部门之间的沟通协调与业务衔接,主动争取相关单位(部门)的支持配合,推动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等工作落到实处,提升依法行政水平。积极履行行政执法监督职责,贯彻落实行政执法三项制度,大力推行全过程常态化监督,加大行政执法监督力度,突出对重点部门和重点行业的监督,提高行政执法的质量和水平。严格落实行政执法人员持证上岗和资格管理制度,建立在岗行政执法人员常态化培训机制,不断提高执法人员综合素质。

四、进一步加强队伍建设。加强思想政治建设,巩固政法队伍教育整顿成果,教育引导广大干部职工严守党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进一步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加强高素质法律人才的引进和培养锻炼,建立完善激励措施,打造专业化干部队伍。加强法律服务工作者职业道德和职业纪律教育,规范执业行为,强化准入、退出管理,严格执行违法违规执业惩戒制度。坚决防止和纠正不讲规矩、失德失信等侵害群众利益行为。

 

附件:县人大常委会评议县司法局工作收集到的建议意见清单

 

附件

 

县人大常委会评议县司法局工作收集到的

建议意见清单

 

1.普法宣传要进一步加强与相关部门的联动,每年确定一个主题,力求普法内容更具针对性,普法形式更加灵活多样。

2.加强对司法业务工作宣传,提高民众法律意识和对司法工作的认可度。

3.组织司法所干部学先进、多交流。采取请进来走出去的办法,提高业务培训质量

4.加强对行政执法人员的法律培训,进一步规范执法行为

5.加强基层律师、法律服务工作者的管理规范法律工作者行为,强化职业操守教育,进一步提升司法队伍素质。

6.加强对公证处的监督管理。

7.基层司法所应增强主动服务意识,积极深入村社开展法律宣传和服务。

8.解决基层司法所人员少工作压力大的问题。加大人才引进力度,完善留住法律专业人才的措施。

9.加大培养乡村法律明白人力度,加强业务培训。

10.建立完善部门联席会议制度,做到信息资源共享。

11.进一步发挥各级各部门法律顾问的作用,尤其是村(社区)在签订合同的过程中,司法所和法律顾问要提前介入,合理规避法律风险。

12.提倡聘请公职律师,针对执法职能较少的部门归口聘请法律顾问,缓解经费压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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