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28日,县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召开第六次会议,会期半天。县人大常委会主任刘强主持会议,县人大常委会副主任李兴佐、江军、李琼英、周佩锋和委员共30人出席会议。县委常委、县政府常务副县长龙虹,县政协副主席郭瑛,县监察委员会、县人民法院、县人民检察院、县政府办、县发展和改革局、县司法局、县财政局、县审计局主要负责人和有关负责人,石湍镇、东山镇人大主席,4名县人大代表列席会议。
会议共进行了十项议程:
一、传达学习了市委五届五次全体会议精神;
二、传达学习了县委十五届四次全体会议精神;
三、传达学习了市五届人大常委会第七次会议精神;
四、听取和审议了县人民政府关于2021年度财政预算执行和其它财政收支的审计工作报告;
五、听取和审议了县人民政府关于2021年财政收支决算情况的报告,表决通过了《关于批准乐至县2021年财政收支决算的决议》;
六、听取和审议了县人民政府关于2022年1—8月预算调整安排情况的报告,表决通过了《关于批准乐至县2022年1—8月财政预算调整方案的决议》;
七、听取和审议了县人民政府关于2022年上半年预算执行情况的报告,表决通过了《关于乐至县2022年上半年财政预算执行情况报告的审议意见》;
八、听取和审议了县人民政府关于2022年上半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的报告;
九、听取和审议了县人民政府关于《四川省粮食安全保障条例》贯彻实施情况的报告、县人大常委会执法检查组关于《四川省粮食安全保障条例》执法检查情况的报告,表决通过了《关于县人大常委会执法检查组关于检查〈四川省粮食安全保障条例〉实施情况的报告的审议意见》;
十、听取和审议了人事任免议案,经表决通过:
免去:秦红、何英、杨燕的乐至县人民法院审判员职务,贺鑫的人民陪审员职务。
任命:李琼英为乐至县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代表资格审查委员会主任委员,张国洪、黄俊芳为乐至县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代表资格审查委员会副主任委员,刘春兰、唐其龙为乐至县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代表资格审查委员会委员,谢勇安为乐至县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经济工作委员会副主任,周欢、张意涵为乐至县人民法院审判员。
决定免去:唐勇军的乐至县发展和改革局局长职务。
决定任命:李平南为乐至县发展和改革局局长。
县人大常委会主任刘强在会议结束时作了讲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