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1日,县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召开第七次会议,会期半天。县人大常委会主任刘强主持会议,县人大常委会副主任江军、李琼英和委员共26人出席会议。县政府副县长曾毅列席会议。
会议听取和审议了人事免职事项,经表决通过:决定免去:吴正新的乐至县人民政府副县长职务。听取和审议了《关于提请审议乐至县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补选县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的决定(草案)的议案》,表决通过了《关于补选县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的决定》。
县人大常委会主任刘强在会议结束时作了讲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