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30日,乐至县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召开第八次会议,会期一天。县人大常委会主任刘强主持会议,县人大常委会副主任李兴佐、江军、李琼英和委员共27人出席会议。县政府副县长曾毅,县人民检察院检察长雷毅,县监察委员会、县人民法院、县政府办、县教育和体育局、县司法局、县水务局、县文化广播电视和旅游局、县应急管理局、县审计局、县统计局、中天镇人民政府主要负责人和有关负责人,宝林镇、盛池镇人大主席团主席,县人大代表4名列席会议。
会议专题宣讲了党的二十大精神。
会议共进行了八项议程:
一、传达学习了市五届人大常委会第八次会议精神;
二、听取和审议了县人民政府关于“双减”工作落实情况的报告,表决通过了《关于县人民政府关于“双减”工作落实情况报告的审议意见》;
三、听取和审议了县人民政府关于办理县十七届人大一次会议代表建议、批评和意见情况的报告,表决通过了《关于县人民政府办理县十七届人大一次会议代表建议、批评和意见情况的报告的审议意见》;
四、听取和审议了县人民政府关于2021年度财政预算执行和其它财政收支审计查出问题整改情况的报告,分别听取了县水务局、县文化广播电视和旅游局、中天镇人民政府财政收支审计查出问题整改情况的报告,并对其整改情况进行了现场询问和满意度测评,测评结果均为满意;
五、评议了县应急管理局工作,听取了《关于安全生产、应急管理、防灾减灾救灾工作开展情况的报告》《关于评议县应急管理局工作的调查报告》,对县应急管理局工作进行了现场询问、评议和满意度测评,测评结果为满意;
六、评议了县统计局工作,听取了《关于乐至县统计局工作情况的报告》《关于评议县统计局工作的调查报告》,对县统计局工作进行了现场询问、评议和满意度测评,测评结果为满意;
七、听取和审议了代表资格审查委员会关于乐至县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个别代表的代表资格的审查报告;
八、听取和审议了人事任免议案,经表决通过,免去庾俊的乐至县监察委员会委员职务,杨太慧、王晓琴的乐至县人民检察院检察员职务;任命黄星、李小华为乐至县监察委员会委员。
县人大常委会主任刘强在会议结束时作了讲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