乐至县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公 报
第8号(总第9号) 2022年12月28日
2022年12月28日,乐至县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召开第九次会议,会期半天。县人大常委会主任刘强主持会议,县人大常委会副主任李兴佐、江军、李琼英、周佩锋和委员共29人出席会议。县委常委、县政府常务副县长龙虹,县监察委员会、县人民法院、县人民检察院、县政府办、县司法局、县财政局、县民生办主要负责人和有关负责人,高寺镇、劳动镇人大主席,4名县人大代表列席会议。
会议共进行了十五项议程:
一、传达学习了中央经济工作会议精神、中国共产党四川省第十二届委员会第二次全体会议精神、中共资阳市委工作务虚会议精神、资阳市五届人大常委会第九次会议精神;
二、听取和审议了县人民政府关于2021年财政支出绩效评价工作情况的报告;
三、听取和审议了县人民政府关于2022年政府性债务管理情况的报告;
四、听取和审议了县人民政府关于提请审查批准2022年全县政府债务限额的报告,表决通过了《关于批准乐至县2022年政府性债务限额的决议》;
五、听取和审议了县人民政府关于2022年地方一般公共预算收入预算调整情况的报告,表决通过了《关于批准乐至县2022年地方一般公共预算收入预算调整方案的决议》;
六、听取和审议了县人民政府关于2022年县本级财政预算调整安排情况的报告,表决通过了《关于批准乐至县2022年县本级财政预算调整方案的决议》;
七、听取和审议了县人大常委会主任会议关于提请审议召开乐至县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有关事项的议案,表决通过了《关于召开乐至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的决定》《乐至县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议程(草案)》《乐至县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日程(草案)》《乐至县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主席团会议日程(草案)》《乐至县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主席团和秘书长名单(草案)》《乐至县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主席团常务主席名单(草案)》《乐至县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大会执行主席分组名单(草案)》《乐至县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议案审查委员会名单(草案)》《乐至县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计划审查委员会名单(草案)》《乐至县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副秘书长名单(草案)》《乐至县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各代表团团长、副团长建议名单(草案)》《乐至县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选举办法(草案)》《乐至县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2023年全县民生实事项目票决办法(草案)》《乐至县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列席人员名单》,并将以上草案按程序提交乐至县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各代表团会议、预备会议和主席团会议通过;
八、听取和审议了县人大常委会主任会议关于提请审议《乐至县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工作报告(草案)》的议案,表决通过了《关于提请乐至县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审议〈乐至县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工作报告〉的决定》;
九、听取和审议了县人大常委会主任会议关于提请审议《乐至县人民代表大会预算委员会工作报告(草案)》的议案,表决通过了《关于提请乐至县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审议〈乐至县人民代表大会预算委员会工作报告〉的决定》;
十、听取和审议了县人大常委会主任会议关于提请审议《乐至县人民代表大会社会建设委员会工作报告(草案)》的议案,表决通过了《关于提请乐至县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审议〈乐至县人民代表大会社会建设委员会工作报告〉的决定》;
十一、听取和审议了县人民政府关于2023年民生实事人大代表票决制候选项目编制情况的报告;
十二、听取和审议了县人大常委会主任会议关于提请审议《乐至县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接受胡宇等辞去乐至县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职务请求的决议(草案)》的议案,表决通过了《关于接受胡宇等辞去乐至县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职务请求的决议》;
十三、听取和审议了县人大常委会主任会议关于提请审议《乐至县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接受陆荣强辞去资阳市第五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职务请求的决议(草案)》的议案,表决通过了《关于接受陆荣强辞去资阳市第五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职务请求的决议》;
十四、听取和审议了代表资格审查委员会关于乐至县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个别代表的代表资格的审查报告,表决通过了《乐至县人大常委会关于县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资格审查公告》;
十五、听取和审议了人事任免议案,经表决通过:
免去:刘春兰的乐至县人民代表大会社会建设委员会副主任委员职务;胡勇的乐至县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南塔街道工作委员会专职副主任职务;
任命:邓鲁华为乐至县人民代表大会社会建设委员会副主任委员,陈绍宾为乐至县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教育科学文化卫生工作委员会副主任,唐海军为乐至县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城市建设环境资源保护工作委员会副主任,唐智琴为乐至县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南塔街道工作委员会专职副主任;
县人大常委会主任刘强在会议结束时作了讲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