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乐至县人大常委会对县人民政府关于2022年度环境状况和环境保护目标完成情况报告的审议意见
录入时间:2023-04-10     浏览:7362

乐至县人大常委会

县人民政府关于2022年度环境状况和环境保护目标完成情况报告的审议意见

2023331日乐至县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次会议通过)

 

2023331日,乐至县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次会议听取和审议了《县人民政府关于2022年度环境状况和环境保护目标完成情况的报告,会议同意该报告。会议认为,2022,县人民政府坚持以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为指导,牢固树立绿色发展、生态优先理念,围绕持续改善生态环境质量,坚持减污降碳总要求,注重系统治理、源头治理和综合治理,巩固和深化污染防治攻坚战成果,协同推进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和生态环境高水平保护,全环境质量指标持续向好,生态环境状况逐步改善,年度环境保护目标任务完成较好。但也还存在部分乡镇污水处理设施和千村示范工程运行低效水生态环境脆弱部分环保重难点工作推进不力等短板。为此,会议提出如下意见: 

(一)提高政治站位,严格落实生态环境保护责任。一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刻领会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坚定不移贯彻绿色发展理念,坚决贯彻落实党中央和省委、委、县委关于环境保护工作的各项决策部署,认真落实十四五生态环境规划坚决以更高标准、更实举措、更大力度压实生态环境保护责任,主动担当作为,促进生态环境持续改善二要严格落实环境保护党政同责、一岗双责要求,坚持管发展、管生产、管行业必须管环保,扎实推动环保工作部署落地见效。进一步明确部门和乡镇(街道)、村(社区)的职责任务,健全优化工作制度,加强督促检查,努力形成政府统一领导、部门分工负责、各司其职、齐抓共管的工作格局。三要压紧压实企业业主主体责任,注重经济发展效益的同时,搞好环保设施建设及运行,履行好社会、经济环保多重责任

(二)聚焦工作重点,强基础补短板。一要以创建国家生态文明示范县为契机,对照我县制定的建设规划和实施方案,明确工作责任,着力于生态环境质量改善、空间格局优化、资源节约利用、产业循环发展、生活方式绿色化、观念意识普及等具体任务,全方位提升县域环境质量水平,努力提升群众满意度,确保创建工作取得成效。二要对蟠龙河、索溪河、小阳化河、溪河等重点流域持续进行生态修复和综合治理,合理利用现有水利设施,最大限度争取毗河生态补水,不断提升四大流域生态流量,巩固水生态环境。要完善河道生活垃圾(含白色垃圾)、农用物资废弃物、有害水生植物、秸秆等打捞清理职能职责划分,强化工作落实,确保清理效果。三要统筹推进城乡污水管网配套设施建设,继续开展县城老城区雨污分流管网建设,加快县城污水处理厂第三期二阶段工程建设进度。研究城乡污水处理厂千村示范工程运行、维护管理长效机制,真正让设施建起来、用起来、管起来,发挥更好生态效益。要进一步规范城乡垃圾箱的设置,既要便民,又要有利于全国文明城市的创建,要对镇村主干道垃圾及时清扫、清运。四要促进传统产业优化升级,推进资源节约利用,调整能源结构,紧紧围绕空气质量改善、水环境治理、土壤安全、固体废物污染防治等问题,整体施策、多措并举,统筹推进重点行业污染防治工作,常态化开展散乱污企业排查、整治、清理,持续开展农药、薄膜等农业面源污染治理五要加强环境保护联防联控工作,推进网格化环境监管常态化,加强环境网格员培训,提高业务工作水平。督促各网格单位落实责任,开展定期巡检工作加强区域环境联防联治强化精细化管理及时发现问题、解决问题,加强督查考核结果运用 

(三)加强监管执法,切实查处环境保护违规违法行为。一要完善执法联动协作机制,乐至县生态环境局和环委会成员单位要切实履行职责,加强监管执法。二要开展重型柴油货车尾气路检、场检工作,依法查处超标违法行为。加强治超治违管理,加大重点工地、重点路段渣土车抛、撒、滴、漏等问题查处力度。三要加大禁烧关键期巡查频次,查处露天焚烧行为,狠抓秸秆综合利用,做到以用促禁,疏堵结合。四要进一步健全环境保护行政执法和刑事司法衔接机制,始终保持对生态环境违法零容忍的高压态势,切实做到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严格依法惩处生态环境违法犯罪行为。

 

 

调研中收集到的意见建议清单

  (共20条)

 

一、宣传教育方面(2条)

1.加强环保宣传教育,提高群众环保意识;

2.强化培训,提高环境监管网格员的业务能力。

二、基础设施建设方面(5条)

1.部分河道治理还需提升;

2.城区、乡镇场镇、村社等垃圾箱设置需进一步规范;

3.加快城市污水处理厂三期二阶段建设进度;

4.继续加强场镇污水管网改造;

5.个别乡镇污水处理厂处置能力不足问题未得到有效解决。

三、工作机制方面(6条)

1.加大力度督促第三方公司定期打捞水面漂浮物;

2.加强乡镇污水处理厂运行维护的监管,确保设施正常运行;

3.流域综合治理仍需加强;

4.完善河道生活垃圾(含白色垃圾)、农用物资废弃物、有害水生植物、秸秆等清理职能职责划分,确保清理效果;

5.建议对废品收购点废塑回收加工加大整治力度,督促其规范运行;

6.村级环卫清洁不到位,外运不及时,能投公司投入不够。

四、资金保障方面(7条)

1.将千村示范工程、人工湿地外包三方公司,或者乡镇聘请专业人员进行维护和管理,财政解决经费;

2.县政府完善环保激励政策制度

3.企业环保设备的资金投入较大,相关部门应积极为企业争取项目资金;

4.乡镇污水管网维护超出乡镇预算,县财政应予以补助;

5.农村污水处理一体化设备经费没到位,造成镇村运行困难;

6.医疗废物处理费用较高,欠拨资金突出;

7.水库水环境治理经费不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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