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乐至县人大常委会关于《县人大常委会执法检查组关于检查 〈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医药法〉实施情况的报告》的审议意见
录入时间:2023-04-10     浏览:3256

乐至县人大常委会

关于《县人大常委会执法检查组关于检查

〈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医药法〉实施情况的报告》的

审议意见

2023331日乐至县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次会议通过)

 

 

乐至县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次会议听取和审议了县人大常委会执法检查组所作的关于检查《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医药法》(以下简称《中医药法》)实施情况的报告。

会议认为,《中医药法》自201771日实施以来,县人民政府及其职能部门高度重视,切实履行法定职责,注重宣传普及,营造了依法推进中医药事业发展的良好氛围,中医药管理机制、服务体系、能力建设、质量监管、产业发展、科技创新、保障措施落实等方面取得较好成效。但也存在中西医并重方针落实不够,部门监管责任有待加强中医药服务体系服务能力建设有待提升,保障力度有待化,中医药人才培养和队伍建设有待加等问题。为进一步推进《中医药法》的贯彻落实,提出以下审议意见:

一、提高政治站位,依法履行推动中医药发展职责。要深刻领会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中医药事业发展的重要指示精神,深入贯彻中央、省委、市委、县委决策部署,紧密联系乐至实际,进一步明确发展思路、重点任务、工作举措。要坚定中医药自信,把中医药工作摆在更加突出的位置,着力推动创建全国基层中医药工作示范县。县人民政府及其职能部门要强化法治思维和法治理念,切实增强为人民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高度负责思想和行动自觉。要压紧压实中医药法赋予的职责,始终坚持中西医并重,充分发挥中医药特色优势,不折不扣抓好《中医药法》的贯彻执行。要创新方式拓宽渠道,全覆盖宣传普及中医药科学知识,力弘扬中医药文化,积极营造良好的法治环境和社会氛围。

二、完善体制机制,加快推动中医药事业健康发展。要切实发挥县中医药工作领导小组作用,健全工作机制加大考核力度,增强工作实效。坚持政府在中医药事业发展中的主导地位,逐步增加财政经费投入,统筹调度资金拨付,保障好县医院等医疗机构高效运行。多渠道争取上级项目资金支持,鼓励、引导社会资源投入,提高中医临床竞争力,推动中医药健康产业加快发展要完善医保支持措施,深入推进中医医保支付方式(DRG)改革,探索建立医保支付新机制,降低起付标准,提高各方积极性。要建立中医药人员薪酬激励制度,提高医务人员开展中医药服务的积极性,增强中医药事业对优秀人才的吸引力。

三、聚焦问题短板,不断夯实中医药长远发展基础。统筹考虑全县医疗机构的功能定位和规划布局,补齐中医药服务短板,支持中医医院牵头完善医联体建设,带动乡镇(街道)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村卫生室和中医诊所健康发展。要充分发挥家庭医生作用,支持医养结合、康复托管等灵活、高效、便民的基层中医药服务模式。要坚持以县中医医院为龙头,充分发挥中医治未病优势,强化特色专科建设,全面提升中医药的区域辐射力和影响力。要扎实开展中医药人才培养,重点抓好乡村医生培训,切实提高乡村医生运用中医药技术服务的能力水平。要支持名老中医药专家和长期服务基层的中医药专家通过师承模式培养壮大基层中医药骨干人才。要研究制定符合基层医疗机构实际的招聘办法,着力解决基层医疗机构人才匮乏的问题。

四、依法严格监管,力推动中医药产业高质量发展。要切实加强执法人员配备,加大监管经费投入,加强业务培训和法律法规宣传教育。要针对监管主体多元的实际情况,建立中药全过程联合执法的长效机制,坚持上下互动、部门联动和社会参与,提高监管实效。建立健全中药材种植养殖指导服务和联合监督机制,推进中药材规范化种植养殖,加对高毒高残留农药源头的控及生产基地的检查力度。要加快以枳壳种植基地为示范引领,大力推广企业 基地 种植户模式,推动中药材种植规模化、设施现代化、生产标准化、管理规范化。依法加强中药上市产品的市场抽检,完善全过程质量追溯体系,保障用药质量安全加大执法查力度,严厉打击违法违规行为,进一步规范市场秩序,促进中药饮片和中成药质量提升。要强化中医药企业科技创新培育,着力提升企业科技创新水平,增强企业产品附加值和市场竞争力,推动乐至医药健康产业加快发展。

 

附件:县人大常委会开展《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医药法》执法检查收集到的意见建议清单

 

 

 

 

 

 

 

 

 

附件:

 

县人大常委会开展《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医药法

执法检查收集到的意见建议清单

 

1.创新宣传方式和载体,加大《中医药法》宣传贯彻力度;

2.中医药科普宣传,提高人民群众信中医、用中医的积极性

3.创新基层中医药人才培养和引进机制,着力解决人才不足、结构不优等问题。

4.强化教育培训,提升中药材种植技术人才、基层医疗机构人员中医药专业化水平;

5.配优配强执法力量,提升中医药专业化监管服务能力;

6.设立中医药发展专项基金,保障中医药事业可持续发展;

7.加大对县中医院等医疗机构的支持保障力度,充分发挥中医药服务于民的示范引领作用

8.压实县卫健局、县市场监管局、县农业农村局等部门责任,强化上下联动、部门互动、全员参与,提高监管服务实效。

9.科学规划中药材种植养殖产业,提升道地药材的品牌影响和规模效益;

10.大力支持桑叶、白僵蚕等中药材产业发展,擦亮中国桑都品牌;

11.着力完善医保鼓励和扶持中医药发展政策措施,切实提高人民群众对中医医疗的获得感和认可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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