乐至县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公 报
第2号(总第20号) 2024年1月19日
2024年1月19日,乐至县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召开第二十次会议,会期半天。县人大常委会主任刘强主持会议,县人大常委会副主任李兴佐、江军、李琼英、周佩锋和委员共31人出席会议。县政府副县长康文智,县监察委员会、县人民法院、县人民检察院、县政府办负责人,县人大南塔街道工委、天池街道工委主任列席会议。县政协副主席郭瑛应邀列席会议。
会议共进行了四项议程:
一、传达学习资阳市第五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精神;
二、听取和审议乐至县人大常委会主任会议关于提请审议龙虹辞职请求的议案,表决通过了《乐至县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接受龙虹辞职请求的决定》;
三、听取和审议代表资格审查委员会关于乐至县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个别代表的代表资格的审查报告;
四、听取和审议人事任免议案,经表决通过:
免去:陈小龙的乐至县人民法院回澜人民法庭庭长职务,李树仁的乐至县人民法院良安人民法庭庭长职务,刘姝的乐至县人民法院南塔人民法庭庭长职务,官远胜的乐至县人民法院石佛人民法庭庭长职务,曾庭熙的乐至县人民法院石湍人民法庭副庭长职务,杨雪的乐至县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三庭副庭长职务,张斌的乐至县人民法院审判员职务;
决定任命:吴光平为乐至县人民政府副县长;
任命:刘佳欣为乐至县人大常委会办公室副主任,陈小龙为乐至县人民法院石佛人民法庭庭长,李树仁为乐至县人民法院回澜人民法庭庭长,杨雪为乐至县人民法院南塔人民法庭庭长,曾庭熙为乐至县人民法院石湍人民法庭庭长,刘姝为乐至县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一庭(家事审判庭)庭长,官远胜为乐至县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二庭庭长。
县人大常委会主任刘强在会议结束时作了讲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