乐至县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公 报
第3号(总第21号) 2024年4月7日
2024年4月2日,乐至县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召开第二十一次会议,会期一天。县人大常委会主任刘强主持会议,县人大常委会副主任李兴佐、江军、周佩锋和委员共30人出席会议。县人民政府副县长康文智、舒勇,县人民法院院长廖中朗,县监察委员会、县人民检察院、县政府办、县经济科技信息化局、县司法局、乐至生态环境局负责人,县人大南塔街道工委、天池街道工委主任,东山镇、宝林镇人大主席团主席及部分人大代表列席会议。县政协副主席郭瑛应邀列席会议。
会议共进行了九项议程:
一、传达学习第十四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四川省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精神;
二、听取和审议县人民政府关于2023年环境状况和环境保护目标完成情况的报告,表决通过了《乐至县人大常委会对县人民政府关于2023年度环境状况和环境保护目标完成情况报告的审议意见》;
三、听取和审议县人民政府关于大气污染防治情况专项审计调查查出问题整改情况的报告,表决通过了《乐至县人大常委会对县人民政府关于大气污染防治情况专项审计调查查出问题整改情况的报告的审议意见》;
四、听取和审议县人民政府关于琼江、大清流河流域(资阳段)生态环境保护情况专项审计调查查出问题整改情况的报告,表决通过了《乐至县人大常委会对县人民政府关于琼江、大清流河流域(资阳段)生态环境保护情况专项审计调查查出问题整改情况的报告的审议意见》;
五、听取和审议县人民政府关于2023年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工作的情况报告,表决通过了《乐至县人大常委会对县人民政府关于2023年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情况的报告的审议意见》;
六、听取和审议县人民政府关于落实2023年县人大常委会评议意见、审议意见情况的报告;
七、评议县经济科技信息化局工作,听取《乐至县经济科技信息化局工作情况报告》《关于评议县经济科技信息化局工作的调查报告》,对县经济科技信息化局工作进行了现场询问、评议和满意度测评,测评结果为满意;
八、对33名县人大常委会任命的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开展述职测评,牟施润、赵相波、陈龙、蒋小雪、李萍、秦里军6名干部作口头述职并接受询问,其余27名干部作书面述职,所有干部的满意度测评结果均为满意;
九、听取和审议人事免职议案,经表决通过:
决定免去:闫阳的乐至县人民政府副县长职务;
免去:温建的乐至县监察委员会副主任职务,罗起东的乐至县人民法院副院长职务,王莎莎的乐至县人民检察院检察员职务;
县人大常委会主任刘强在会议结束时作了讲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