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4月29日,乐至县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召开第二十二次会议,会期半天。县人大常委会主任刘强主持会议,县人大常委会副主任江军、李琼英、周佩锋和委员共30人出席会议。县人民政府副县长舒勇,县人民法院院长廖中朗、县人民检察院检察长雷毅,县监察委员会、县政府办、县人大南塔街道工委有关负责人列席会议。县政协副主席郭瑛应邀列席会议。
会议共进行了四项议程:
一、听取和审议县人大常委会主任会议关于提请审议乐至县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有关事项变更的议案,表决通过了《乐至县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日程(草案)》《乐至县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主席团会议日程(草案)》《乐至县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主席团和秘书长名单(草案)》《乐至县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主席团常务主席名单(草案)》《乐至县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大会执行主席分组名单(草案)》《乐至县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列席人员名单》,并同意将以上草案按程序提交乐至县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各代表团会议、预备会议和主席团会议通过;
二、听取和审议代表资格审查委员会关于乐至县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个别代表的代表资格审查报告;
三、听取和审议县人大常委会主任会议关于提请审议李兴佐辞职请求的议案,表决通过了《乐至县人大常委会关于接受李兴佐辞职请求的决定》;
四、听取和审议县人大常委会主任会议关于提请审议《乐至县人大常委会关于接受周五成辞去资阳市第五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职务请求的决议(草案)》的议案,经表决,接受周五成辞去资阳市第五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职务请求。
县人大常委会主任刘强在会议结束时作了讲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