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7月30日,乐至县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召开第二十四次会议,会期半天。县人大常委会主任刘强主持会议,县人大常委会副主任江军、李琼英、周佩锋、杨世奇和委员共28人出席会议。县人民政府副县长康文智,县监察委员会、县人民法院、县人民检察院、县政府办、县发展和改革局、县财政局、县林业局、县综合行政执法局主要负责人及有关负责人,县人大南塔街道工委,石湍镇、通旅镇人大主席及部分人大代表列席会议。
会议共进行了九项议程:
一、传达学习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市委五届九次全会、县委十五届八次全会精神;
二、听取和审议县人民政府关于2024年上半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的报告;
三、听取和审议县人民政府关于2024年上半年预算执行情况的报告,表决通过了《对县人民政府关于乐至县2024年上半年财政预算执行情况报告的审议意见》;
四、听取和审议县人民政府关于2023年财政收支决算报告,表决通过了《关于批准乐至县2023年财政收支决算的决议》;
五、听取和审议县人民政府关于2024年上半年县本级财政预算支出调整方案的报告,表决通过了《关于批准2024年上半年县本级财政预算支出调整方案的决议》;
六、听取和审议县人民政府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贯彻实施情况的报告、县人大常委会执法检查组关于检查《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实施情况的报告,表决通过了《关于县人大常委会执法检查组关于检查<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实施情况的报告的审议意见》;
七、评议县综合行政执法局工作,听取《乐至县综合行政执法局工作开展情况的报告》《关于评议县综合行政执法局工作的调查报告》,对县综合行政执法局工作进行现场询问、评议和满意度测评,测评结果为满意;
八、听取和审议乐至县人大常委会主任会议关于提请审议《乐至县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接受宋尧辞去乐至县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职务请求的决议(草案)》的议案,经表决,接受宋尧辞去乐至县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职务的请求;
九、听取和审议人事任免议案,经表决通过:
免去:宋尧的乐至县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天池街道工委主任职务;
任命:凌书珩为乐至县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天池街道工委主任。
县人大常委会主任刘强在会议结束时作了讲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