乐至县人大常委会
关于县综合行政执法局工作的评议意见
2024年7月30日,乐至县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听取了县综合执法局局长唐云志所作的《关于全县综合执法工作情况的报告》和县人大常委会评议调查组《关于对县综合行政执法局开展工作评议的调查报告》,并对县综合执法局工作进行了现场询问、评议和满意度测评,测评结果为满意。
会议认为,近年来县综合行政执法局在城市管理、城乡环境综合治理等方面,突出依法行政,执法水平和质量有所提高;突出整治重点,城乡环境面貌明显改善;突出管理创新,综合管理能力有了较大提升。但也还存在职能职责不清,城市基础设施建设历史欠账多,人员配置和宣传教育还需增强等问题。为此,会议提出如下评议意见:
一、聚焦职能明晰职责,不断提升综合执法效能。进一步理顺综合行政执法局与相关职能部门职责,解决管理中的职能交叉和边缘性问题,避免出现管理空隙。完善城市管理协调联动机制,充分发挥县城市管理委员会的引领和协调作用,定期调度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工作,加强部门间的协作配合,构建高效统一的“大城管”格局。
二、聚焦问题补齐短板,推动基础设施提质增效。加大财政资金保障力度,逐步配齐执法执勤用车,为城市长效管理提供坚实的硬件支持。在老城区改造和新区建设中,严格落实“三同时”制度,特别是针对群众反映强烈的民乐路垃圾库,要尽快实施升级改造;提倡鼓励老城区的单位、小区公厕免费对外开放,新建的商住小区要配套公厕并对外开放。加大对城区市政基础设施建设力度,加快推进陈毅广场基础设施升级改造、县第二生活垃圾压缩站、城区公共照明升级改造等项目建设,逐步消除无物管小区、安置小区等公共照明盲区,不断提升城市功能品质。
三、聚焦管理优化机制,不断提升城市管理水平。积极探索智慧化城市管理模式,牢固树立“精细化”管理理念,全面推行分类管理、错时管理、网格化管理。坚持以创建全国文明城市为契机,深入推进城乡环卫一体化服务,持续实施城区环境卫生、餐饮油烟、噪声、扬尘污染等八项攻坚行动,重点整治车站、市场、校园、洗车场周边乱象,努力推动城市环境品质“提档升级”。深入推进餐厨垃圾管理工作,广泛动员餐饮企业、机关、学校食堂等规范餐厨垃圾收运、处理工作,逐步推动餐厨垃圾处置企业服务范围延伸至乡镇,努力实现城乡餐厨垃圾收运全覆盖,做到餐厨垃圾应收尽收。建立健全对第三方服务公司的督查考核机制,切实解决清扫保洁不到位、收集清运不及时、环卫设施不配套、绿化管护不达标等问题,确保资金支付与服务实绩相匹配,进一步提升环境卫生和公共绿化管护的整体水平。
四、聚焦宣传强化教育,持续提高依法行政能力。加强对城市管理工作和垃圾分类的宣传,深入开展城管“六进”活动,引导市民养成自觉维护城市形象的良好习惯,形成全民参与城市管理的社会氛围。强化对执法队伍及协管人员的法律法规和业务知识培训,尤其要加强对乡镇执法管理人员的业务培训和指导,切实提高执法人员及协管人员的综合素质和执法水平。坚持为民服务宗旨,认真践行“721”工作法和柔性执法,畅通投诉渠道,建立信访投诉快速反应机制,及时处理信访投诉问题,提高群众认可度和满意度。
附件:县人大常委会评议县综合行政执法局工作和常委会分组审议建议意见收集清单
附件
县人大常委会评议县综合行政执法局工作和
常委会分组审议建议意见收集清单
(共计20条)
一、政策宣传方面(2条)
1.加强垃圾分类的宣传和指导。
2.加大案例运用力度,强化相关法律法规的宣传教育,营造良好的社会氛围,争取群众的理解和支持。
二、工作机制方面(14条)
3.及时清运农村生活垃圾及河道周边的垃圾、漂浮物等。
4.进一步加强背街小巷市容秩序管理,强化路面井盖排查,及时清除安全隐患。
5.建立健全问题跟踪整改机制,避免同类问题反复出现。
6.加大城乡环境综合治理力度,不断完善城市布局和配套设施建设,推动市容秩序管理和绿化管护精细化。
7.综合执法体制机制改革有待加强、尽快厘清职责边界,及时制定“三定”方案。
8.在公交站台规划建设过程中,进一步加强与相关职能部门的通力协作,做到科学有效的规划建设,注重统筹协调并及时优化完善,确保公交车辆运营规范和群众出行安全便捷。
9.加强跨部门协作,完善监管协作机制,建立执法信息平台,创新执法方式,提高执法效率。
10.加强对嘉济川能环卫、乐美园林等公司的监管,督促第三方公司及时清运垃圾,继续加大对乡镇农村生活垃圾的治理,强化园林维护。
11.加强城区临时市场(便民摊区)规范经营整治。
12.中小型餐馆餐厨垃圾交指定资质部门处理的意识有待提高。
13.智慧城市管理建设水平不高,发展滞后,采用原始工作方式蹲点和值守,增加了工作量,工作效能不高,为创文埋下隐患。
14.个别公厕卫生状况差,夜间无照明,常发生管道堵塞。
15.强化陈毅广场夜市秩序管理,减少摊贩占用人行道行为。
16.强化绿化道开口的便民设置。
三、队伍建设方面(1条)
17.加强干部职工和执法队伍日常学习和专业技能培训,进一步提高综合行政执法干部队伍专业能力和文明执法水平。
四、资金、保障方面(3条)
18.加大项目经费保障力度。
19.增加乡镇的城乡环境综合治理费,大力支持美丽乡镇建设。
20.强化专用执法执勤车辆配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