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乐至县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报第4号(总第46号)
录入时间:2026-06-01     浏览:1791

乐至县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4号(总第46号)                  2026528

2026528日,乐至县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召开第四十次会议,会期天。县人大常委会主任刘强主持会议,县人大常委会副主任杨世奇、周佩锋、王鑫和委员共27人出席会议。县委常委、县纪委书记、县监委主任齐九根,人民政府副县长罗旭,县人民检察院检察长雷毅列席会议,县政协副主席张国洪应邀列席会议。县监察委员会、县人民法院、县政府办、县公安局、县财政局、县医疗保障局有关负责人,县人大南塔街道工委、天池街道工委主任大佛镇、龙门镇人大主席,部分人大代表、青年代表列席会议。

本次常委会议议程有项:

一、传达学习十四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二次会议、省十四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市五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八次会议精神

二、听取和审议县监察委员会关于整治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工作情况的报告,表决通过了对县监察委员会关于整治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工作情况的报告的审议意见。

三、听取和审议县人民政府关于城区中小学生交通安全问题整治工作情况的报告,表决通过了对县人民政府关于城区中小学生交通安全问题整治工作情况的报告的审议意见。

四、听取和审议县人民政府关于国有资产管理情况的综合报告,表决通过了对县人民政府关于国有资产管理情况的综合报告的审议意见。

五、评议县医疗保障局工作,听取《关于县医疗保障局工作开展情况的报告》《关于评议县医疗保障局工作的调查报告》,对县医疗保障局工作进行了现场询问、评议和满意度测评,测评结果为满意。

六、听取和审议代表资格审查委员会关于乐至县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个别代表的代表资格的审查报告。经审查,第29选区选出的代表杨琪、第77选区选出的代表吴光平、第101选区选出的代表王悦已调离乐至县,依照代表法的有关规定,上述3名代表的代表资格终止;依照地方组织法、选举法的有关规定,王悦的乐至县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委员职务相应终止。会议表决通过了该审查报告。

七、听取和审议县人大常委会主任会议关于提请审议《乐至县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接受肖浩辞去资阳市第五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职务请求的决议(草案)》的议案,经表决,接受肖浩辞去资阳市第五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职务的请求。

八、听取和审议人事任免事项,经表决通过:

决定免去:吴光平、蒋晓梅的乐至县人民政府副县长职务。

决定任命:张金晶为乐至县人民政府副县长。

县人大常委会主任刘强在会议结束时作了讲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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