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乐至县农业农村局对乐至县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第012号建议答复的函
录入时间:2023-12-19     浏览:3885

乐至县农业农村

乐至县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第次会议

012建议答复的函

 

尊敬的曾斌、陈志琼、陈海艳、何海龙、王贻前、全于辉、龚红兵、龚琴、赵芙蓉代表

您们好。们在乐至县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提出的《关于全面可持续解决农村土地撂荒的建议》012建议)已收悉,首先非常感谢您对我县农业农村工作的关心和支持。现就您提出的建议答复如下:

一是加强政策宣传,确保复耕效果。深入开展《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等法律法规的宣传,教育引导农民爱惜土地、种好耕地,充分调动农民种粮的积极性、主动性,切实增强农民爱惜耕地的自觉性。严格落实弃耕抛荒1年及以上的承包土地不得享受耕地地力保护补贴,让农户明白耕种承包地是法律义务,只有耕地不撂荒、地力不降低才能享受相关扶持政策。持续深化撂荒地整治,建立长效机制,对完成复耕复种且持续种植粮油作物的,补助50/亩。

二是健全高标准农田利用机制。健全高标准农田建设规划和建后管护机制,严格落实20192021年度建成高标准农田区域内不得继续增加种植“非粮化”农作物,严禁新增流转高标准农田“非粮化”行为。20112021年度高标准农田范围内已流转用于种植非粮食作物的,在流转期内每年至少种植一季粮油作物,在流转到期后逐步腾退并不得种植“非粮化”农作物。2022年及以后建成的高标准农田只能用于种植粮油作物,支持高标准农田建设区域打造以粮油为主导产业的现代农业园区,助力“天府粮仓”建设行动。

三是分类优化开展种植园地改造。按照农作物种类和适宜粮经复合特性,采取还田种粮、粮经轮作、间套作等三种方式,推进农业种植园地分类优化改造。示范推广园地腾退“果还粮 ”、还田上坡“果转粮”、粮经统筹“果加粮”模式,优化升级改造农业种植园地。积极开展耕地流向园地、坑塘等专项整治工作,按照图斑信息,进行核查并制定整改措施,确保耕地流入有保障。

四是有序引导工商资本下乡。鼓励和引导工商资本到农村从事良种繁育、粮食加工流通和粮食生产社会化服务等,有效提升种粮的综合效益,调动种粮主体的种粮积极性。严格落实工商企业等社会资本通过流转取得土地经营权的资格审查、项目审核和风险防范制度,严防擅自改变耕地种植结构、用途。

五是培育壮大经营主体。支持规模户发展,对种植水稻、玉米、小麦30亩及以上的种粮大户,补助100/亩;鼓励农业职业经理人进行粮食生产,对种粮大户为农业职业经理人的,按照初、中、高三个等级,提高种粮大户补贴标准10%20%30%。加大粮食生产经营主体的补贴力度,对新获得的国、省、市、县级龙头企业、示范合作社、示范家庭农场、农业社会化服务组织分别给于资金奖励。

最后,再次感谢您为我县农业事业发展提出宝贵的意见和建议!

 

            乐至县农业农村局  

20236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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